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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检查组检查《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实施情况

  • 发布日期:20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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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别赴北京急救中心和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检查《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 副市长卢彦,市卫生计生委主任雷海潮参加了检查。

    在检查北京急救中心的过程中,李伟对有多少救护车?使用率怎么样?接到急救电话后多长时间能出车?等工作进行了逐一询问,并详细了解了急救人员配备、队伍管理、日常监督和急救站点布局等情况,在得知急救中心依托自身急救培训专业优势和硬件资源,建立起全国首家急救科技馆,在做好专业培训的同时,还积极开展公益性公众急救普及活动后,指出,要进一步推动社会急救技能和急救知识宣传普及,特别是在学校、社区、景区等人员密集的公众场所,既要配置完备的医疗急救设施和药品,更要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市民自救、互救能力。

    在检查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时,李伟登上大型通信指挥车,向工作人员认真询问器材使用情况,并参观了应急装备保障车和曾奔赴灾区的移动炊事车等多种医疗车辆,随后他来到应急指挥调度大厅,详细了解急救资源使用情况和院前急救工作流程。李伟指出,要充分认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快急救站点科学合理布局,加强急救资源统筹协调,提高急救资源使用效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艺文、闫傲霜,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清参加检查。